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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提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提前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8〕1359号)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最近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复验报告》(锡发改工〔2008〕17 号)及相关附件。根据《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公布无锡市淘汰落后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和我省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精神,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应于2010年底前关停和淘汰220立方米高炉一座,落后炼铁能力18万吨。据无锡市有关部门复验,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的两座220立方米高炉(一用一备)已于2008年9月底前完成拆除,提前完成淘汰落后炼铁能力的任务,实际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6万吨。至此,无锡市已提前、全面完成《淘汰钢铁落后产能责任书》确定的淘汰钢铁落后产能目标。

  二、根据《江苏省钢铁工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和《关于切实做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无锡市已经提前完成淘汰任务的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终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同时,请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指导有关企业继续深化结构调整,并协同工商、质监、统计等部门继续做好其他相关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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