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08年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苏发改投资发〔2008〕1370号)
市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08〕2405号文下达了我省2008年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将该计划转下达你市。本次计划安排你市 个污水处理项目,共 万元,用于新开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本次计划下达的项目中还未开工建设的,要抓紧落实项目前期,争取早日开工;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切实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建设任务的完成。要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制,严格招标程序,从严控制采用进口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二、加强国债资金管理,保证配套资金到位。计划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对采取BOT等方式建设的项目,中央补助投资只能用于配套管网建设。同时各地要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因地方配套资金的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加快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要抓紧完善污水收费机制,提高污水收费标准,达到保本微利的价格水平。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切实落实运行经费,确保设施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