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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苏发改办发〔2008〕1752号)


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委(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26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这次项目申报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各级要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力量,做到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扎实工作。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中的选项范围、原则、条件和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我委将根据需要,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家库,加强对申报项目的遴选审核。

  三、加强沟通,做好协调。要发挥好经贸委(局)及有关部门的作用,加强沟通,做好综合协调,选准选好项目。各市、县(市)经贸委(局)等有关部门已组织的项目可直接转归各市、县(市)发改委(局)统一上报本委。

  四、请于2009年2月10日前,将项目材料(原则上不要求编制项目材料单行本)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办公室。我委将按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对备选项目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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