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隐患排查情况。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或不完善,纵向未到工人,横向部分部门无责任制。如遵义市二建公司、中建三局一公司。二是安全机构未独立设置。如中国振华建筑工程公司、遵义市二建公司。三是重大危险源概念不清、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无针对性、操作性。如贵阳银海嘉怡花园。四是现场消防制度欠缺,应急预案未经演练。五是未按规定开展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上报隐患排查表。如遵义市二建公司、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2.临时用电。一是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无系统图,设计人员专业不符合,无针对性,不能指导临电布置。二是漏电保护器未测试或无测试记录。三是主线路采用架空架设,无保护措施。四是总配电箱门内开,无保护接零,钢筋加工区分配电箱底部未封闭。
3.临边洞口防护。一是出入口、阳台、楼梯防护不规范,卸料平台防护门不到位。二是电梯井防护门未工具化,无水平安全网。三是较大预留洞、采光井无水平防护网。四是栋与栋之间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
4.脚手架。一是悬挑架工字梁卸载钢丝与建筑物边缘无防剪措施,预埋环、钢管斜支撑不规范。二是外架与建筑物拉结点数量不足,拉结方式不规范。三是卸料平台无专项方案。
5.模板支撑体系。一是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二是立柱无可调丝托,主龙骨;立柱无水平和纵向拉杆。如贵阳振华凯都大厦、遵义金阳旭城上城综合楼、新华书店图书发行综合楼。
6.起重机械。一是专项方案审批不规范,二是安装不规范,标准节用铁丝连接,如中国振华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贵阳振华凯都大厦。三是安拆企业无资质,检测报告过期,如贵阳振华凯都大厦、遵义金阳旭城上城综合楼。四是开关箱设置不合理,不宜维修操作。
7.监理方面。一是监理对分包企业资格条件审查不严。如遵义市宏顺劳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从事遵义新华书店图书发行综合楼项目的劳务分包;贵阳振华凯都大厦项目,分包单位贵州精美装饰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中建三局一公司贵阳分公司、振华(集团)贵阳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发包;塔吊安装单位不具备资质等。二是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理,出现方案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合。三是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施工情况,未采取措施或发现后未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四、下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