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地震影响的地区要进一步抓紧开展受损房屋的鉴定和加固工作。
(四)各地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快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做好迅速报告,及时反应和妥善处理。
八、做好国庆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地方和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请公安部门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节日期间,各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各地、各单位要制定、落实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检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