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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师〔2008〕28号)


各市教育局:
  经过两年的实际使用,江苏省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全省各地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底,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顺利完成了第一次数据更新。系统详实、准确的信息已经成为全省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依据,在今年的全国中小学校长普查、师范生培养规模设定、特级教师评选和师训干训指标测算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南京、无锡、徐州、镇江等市将教研、电教等非学校类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非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等纳入采集范围,对统筹规划当地师资队伍建设有着积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数据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按照《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范围,将市教育局直属非学校事业单位和所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直属非学校事业单位纳入信息采集范围,非教育部门主管学校是否纳入采集范围,可依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各地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信息更新工作,要采取定步骤、定时间、定责任的工作方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不漏一校、不少一人。除省规定必报信息项外,各地要依据加强信息完整性的原则确定当地的具体信息采集项,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做到一项不缺。根据部分市县的要求,系统新增了照片采集功能,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否采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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