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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十六)实施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采取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灵活多样的方式,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探索校企双导师培养研究生模式,鼓励研究生选择企业攻关项目作为研究方向。通过世界性营销服务中心和中央商务区等实践平台,加速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的培养。
  (十七)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支持和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与竞争,重视在市场竞争中发现、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战略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加快提升企业家职业化水平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熟练掌握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省经贸部门和省国资部门要尽快出台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在5年内轮训一遍,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利用国(境)外培训资源,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年轻优秀企业家到国(境)外培训、考察。鼓励企业家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
  (十八)加强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发挥高等学校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础作用,调整优化高等学校专业结构和培养方向。继续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完善配套政策和设施。鼓励企业自办或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扶持一批学科基础较好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公共管理部门与海外研发机构组建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鼓励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国家级重点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跨国公司、培训咨询机构、中介机构来粤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走出去”,在境内外人才密集地区设立研发机构,力争在优势产业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
  (十九)推进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我省高层次人才政策理论研修制度,每年举办一期高层次人才政治理论研修班,组织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国情、省情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科学精神,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四、落实责任,形成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新机制
  (二十)建立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列入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切实做到“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建立领导问责制度,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对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严重滞后,或者本地区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投诉较多,或者造成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尽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狠抓落实,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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