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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9、提供畅通的投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方式,探索多元化、多层次的高新技术项目融资渠道,吸引高层次人才来粤开办高新技术企业。提高风险投资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风险投资向高层次人才来粤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发挥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催化作用。
  10、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听取高层次人才意见的“直通车”制度。注意保护高层次人才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吸收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参加政协、青年联合会、工商联等。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机制,遴选一批符合条件且本人愿意的高层次人才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咨询专家。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各级党委、政府门户网站要专门设立高层次人才建言献策智囊箱,通过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智慧和作用,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1、提供良好的文化信息服务。倡导和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建设适合高层次人才需要的文化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文化信息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对文化信息产品的需求。
  (十三)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抓紧制定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评选办法,设立南粤功勋奖2名,每名奖金3000万元;设立南粤创新奖5名,每名奖金500万元。继续做好南粤友谊奖评选工作,加大对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表彰奖励的力度。上述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三、狠抓培养,搭建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新平台
  (十四)实施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打造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品牌工程,着力培养一批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候选人才。2009年至2013年,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竞争择优的办法,每年遴选2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进入培养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用人单位培养经费。为入选对象提供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助手,推荐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推荐进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各级评价、评审、评奖机构专家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年考核一次,实行淘汰制。每培养1名两院院士、相同等级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省财政一次性提供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十五)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暂未设站的企业与高校共建博士后科研基地,联合招收项目博士后。5年内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0个、工作站80个,新增进站博士后2000名。适当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加强博士后进站、在站和出站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对所属在站企业博士后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补贴。招收单位要按照不少于财政经费补贴的三分之一比例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我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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