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的通知
(粤府〔2008〕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08〕5号)精神,着力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行动准则和发展目标
建设创新型广东,就是把自主创新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核心,将广东建设成为创新环境优越、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机制健全、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成果众多、创新效益显著、自主创新支撑引领能力强大的创新型省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主线,以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为标杆,把自主创新作为全省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与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中心环节,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争当全国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排头兵,为把我省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提供科技支撑。
(二)行动准则。
坚持创新先行。培育创新精神,强化创新意识,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广东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积极探索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坚持系统推进。加强统筹规划,注重整体设计,实行分类指导,强化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推动全省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形成合力,系统有序地实施各项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创新型广东的建设。
坚持重点突破。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在具有相对优势的关键领域争取重大突破,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开放整合。树立世界眼光,建立开放型的自主创新模式,完善对外科技合作、省部联合会商、产学研合作和“招科引智”等机制,提升全省跨区域、跨国界配置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
坚持支撑引领。牢固树立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依靠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解决重大民生科技问题,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