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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函〔2008〕27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做好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正确评价工作人员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等次与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高,积极参加规定的培训;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称职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优秀、表扬等次候选人推荐办法
  根据规定,优秀等次人员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省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经省人事厅同意后,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经测算,2008年厅机关可评选出优秀等次人员18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7人。教育厅再表扬18名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不分处级、科级比例)。优秀、表扬等次候选人推荐办法为:
  按照处室现有人数的一定比例推荐本处室人选,5人以下处室推荐1名,5-7人处室推荐2名,8人及以上处室推荐3名。对本年度工作成绩突出、厅机关综合测评前5名的处室,增加1名推荐名额。厅机关处室综合测评,以《2008年度工作业绩、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的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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