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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更新2008年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工作的通知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说明:
  “1.行政区划” 填写××市(州)××县(市、区);
  “9.优抚对象状态” 由享受待遇、去世、迁移、取消中选择其一填写;
  “10.婚姻状况” 由未婚、已婚、离异、丧偶中选择其一填写;
  “11.劳动能力” 由具备劳动能力、完全丧失、部分丧失中选择其一填写;
  “12.生活能力” 由自理、享受护理中选择其一填写;
  “13.就业情况” 由在岗、离退休、失业、无工作中选择其一填写;
  “14.户口类别” 由非农业、农业中选择其一填写;
  “15.户口簿上住址类别” 由城镇、农村中选择其一填写;
  “16.联系电话”填写 区号+本地电话号码;
  “17.工作单位及职务”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作为必填项目;
  “18.户口簿上地址” ××市(州)××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委会);
  “19.实际居住地地址”填写方式同18项;
  “24.涉核情况” 由无、原8023、其他涉核中选择其一填写;
  “33.医疗保障方式”在相应的保障方式前打√,可以多项;
  “40.供养方式” 由分散供养、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老年性收养机构中选择其一填写;
  “48.填表单位”填写××县(市、区)民政局。
  注:1.此表不允许手写,必须打印;
  2.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表四:新增参战退役人员填报表

基本信息

1.行政区划

 

2.姓名

 

3.身份证号码

 

4.性别

 

5.出生日期

 

6.民族

 

7.入伍时间

 

8.退伍时间

 

9.退役证件号

 

10.服役部队名称(番号)

 

11.部队代号

 

12.联系电话

 

13.生活状况

 

14.身份类别

参战退役人员

15.户口类别

 

16.健康状况

 

17.优抚对象状态

 

18.婚姻状况

 

19.劳动能力

 

20.就业情况

 

21.工作单位及职务

 

22.备注

 

23.户口簿上地址

 

24.实际居住地地址

 

类别信息

25.参战类别

 

26.享受待遇

( )农村参战人员生活补助

( )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参战人员生活补助

生活费来源

27.定期生活补助金(元/年)

 

28.优待金(元/年)

 

29.工资/养老金/离退休费(元/年)

 

30.最低生活保障金(元/年)

 

31.其他(元/年)

 

医疗和供养方式

32.医疗保障 方式

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其他保障方式:( )城乡医疗救助;(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医疗机构减免

33.医疗保障体系报销(元/年)

 

34.城乡医疗救助(元/年)

 

3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元/年)

 

36.医疗机构减免(元/年)

 

37.个人负担(元/年)

 

38.医疗费合计(元/年)

 

39.供养方式

 

40.家庭总人口

 

41.家庭18岁(含)以下人口

 

42.家庭60岁(含)以上人口

 

其它信息

43.房屋性质

 

44.房屋状况

 

45.房屋面积(平方米)

 

46.房屋间数

 

47.填表单位

 

48.负责人

 

49.填表人

 

50.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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