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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迎全运”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生产、批发企业,主要通过查库房、查记录、查流向,看烟花爆竹企业实际库存与公安机关“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的实际是否相符;通过查人员培训、值班记录、应急管理、实时监控等,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到位;通过查防伪标准加贴、厂家资料等,看含氯酸钾、假冒伪劣等不符合安全要求产品是否真正杜绝;通过查人员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等,看是否真正解决了“培训不上岗、上岗不培训”等问题;通过查值班情况、停产记录等,看是否采取了高温、高湿雷雨天气停产、通风等措施;通过查活动记录、实地检查等,看是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的力度,杜绝“三超一改”和“三违”现象。
  对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单位,由县(市)区安监局根据本方案和《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安监发〔2008〕64号)的文件的精神具体确定检查内容。
  三、方法步骤
  整个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相关资料按照顺序分类,整理成册,以备检查。同时,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换发的准备工作,8月份到期换证的企业必须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局;要落实好企业库房改造的进展工作要求,申请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的企业必须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局。
  (二)检查抽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市安监局结合许可证换发审查工作,认真开展好市重点监控企业的检查活动。同时,根据县(市)区开展工作情况,适时对市重点监控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被责令整改、停产整顿的企业集中时间进行整改;其他企业根据抽查督促阶段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努力提升自身安全水平。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未落实的,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不断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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