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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林树森省长关于防震救灾工作重要批示意见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林树森省长关于防震救灾工作重要批示意见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18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黔震发〔2008〕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把省长林树森的批示落到实处,做到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地震应急,尽量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保障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地震防御和应急反应。近段我省西部(包括南部)地区不断发生ML3.0至ML4.0级地震,小震和微震活动较为频繁,地震活动呈增强趋势。为能够协调、高效、有序进行地震应急,尽量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县(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原有的《地震应急预案》基础上,尽快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要按照林省长批示“西部地区的地州县,要特别重视危房、人口密集场所安全度低房屋的加固和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地方的防备”,提高地震防御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二、加强地震监测。奥运会期间,地区地震台、威宁县地震台及各县(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地震管理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地震事件,将省内发生的ML≥3.0级地震按《中国地震局速报管理规定》及时上报省地震局台网中心值班室和地区应急办,由省地震局台网中心值班室核准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再转告地区应急办。对地震活动异常和动物前兆异常,要积极收集调查核实、分析,汇总上报地区地震台值班室,由地区地震台邀请组织专家分析、判定。不要随便向外界传播,以免造成群众的恐慌。

  三、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各县(市)地震管理部门利用电视、广播、墙报、报刊、传单、录像、小册子等各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多作正面的地震科普知识、防震减灾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震抗震、自救互救的技能。

  四、加强台站建设,提高地震监测监控能力。地区地震台、威宁县地震台、有关县(市)地震办及所辖县(市)政府在奥运会期间,要加强地震台站和地震办的管理,要加大地震台站和地震办建设,保障地震台站仪器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排除,设备坏的,要与省地震局联系,尽快更换,确保地震监测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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