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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四、切实加大对农村车辆的管理力度

  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深入彻底的无牌无证车辆的整治,严格机动车辆的管理。要会同交通部门对不能出示合法牌证和相关手续的车辆,一律视为非法营运或非法车辆坚决予以没收或强制报废;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客运市场,加大对大中型客车的违法查处力度,决不放过一辆超员客车,对从事非法客运和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的驾驶人,依法从严查处,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农机部门依法对农机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管理,搞好安全技术检验,对脱检和非法改装的拖拉机,及时进行检验和依法取缔,对达到报废的拖拉机一律给予强制报废,杜绝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运输,严厉查处低速货车,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

  五、建立健全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共同管理乡镇道路的勤务机制,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各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要改革和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警种间协调,明确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在乡镇道路管理上的职责任务,充分挖掘警力资源。一是依托派出所管片优势,加强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派出所责任和考核范围,明确各派出所主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管片交通民警,负责辖区乡镇道路上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处理辖区乡镇道路上的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并由交警部门对派出所交通民警进行业务轮训。二是科学划分管段,落实交警责任。在派出所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交警的工作量、乡村道路与省道、县道之间的地理位置,落实交警乡镇道路管理责任,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排查路段隐患、整治重点路段时段等为主,积极配合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加强对乡镇道路的管理,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三是在警力安排上向交警中队倾斜,强化对乡村道路的监控和巡查,搞好事故黑点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以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驾驶和反酒后驾驶、打击无证驾驶为重点,及时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凡发现货三轮、低速载货汽车、微型小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从事客运的或无牌无证、超年限、未年检上路行驶的要坚决扣车,从重处理,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交通违法的严管氛围。

  六、大力发展农村客运车辆,着力解决农村群众乘车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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