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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188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有效预防农村道路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4〕1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黔府发〔2008〕3号),结合10月13日全区安全生产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有关要求,针对目前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遏制重大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毕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尤其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对缺乏,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特别是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和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今年10月11日,赫章县、威宁自治县相继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计死亡10人。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43人,同比增长38.83%,呈大幅上升势头。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绷紧安全这根弦,站在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兼职协管员队伍的经费开支列入本地的财政预算,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兼职协管员工资的按时发放;要切实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注意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工作任务,把责任、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交通部门要根据对乡镇道路公路等级的认定来严格客运线路的审批,管理乡镇道路上摩托车、农用运输车非法从事客运等违规行为,负责对客运车辆购置审批和技术检验、客运驾驶员资质审查以及对道路隐患进行整改等源头管理;农机部门严格加强变型拖拉机和农用车的管理,杜绝在乡镇道路上载客;教育部门尤其是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尤其要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公安部门负责县乡道路交通的监督指导和交通违法查处。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从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部门治理、源头管理责任有部门落实、宣传教育有部门开展、严重违法有部门查处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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