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
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彭小明同志兼任。
监督组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竞争上岗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组组长由齐登月同志兼任。
三、竞争职位
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副处级领导职位共9个:
1.造林处副处长
2.护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西北林火监测分中心)
3.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少数民族)
4.重点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副站长(少数民族)
5.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副站长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副站长(少数民族)
7.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副站长
8.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9.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四、条件和资格
根据《
公务员法》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自治区林业厅的实际情况,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调查研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竞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和工作实绩。
4.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具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二)资格条件
1.任职满三年的主任科员(2005年9月17日前任职)和副处级干部。
2.任职满5年以上的相当工程师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2003年9月17前任职)和相当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