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行政,从严治理“三乱”之风
“三乱”不仅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而且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助长了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影响了改革、发展和稳定,其严重性和危害性不可低估,必须采取有效方法从严治理。一是及时研究制定“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和执法不公等问题。二是实行阳光收费,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公布投诉电话,加大督查力度,对违反行政许可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各种形式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办班,甚至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招商、安商、亲商、富商政策无法落实、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提高效率,强化服务,切实解决“三难”问题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文明服务意识。在各服务行业开展抓行风树新风活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围绕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2、全面推行和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办事限时制和服务承诺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要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和服务承诺制。
3、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规范服务流程,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严禁使用禁用语,耐心解答办事人员和群众提出的问题。
(四)加强政府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办事的透明度
一是加强对去年地委、行署出台的《毕节地区投资者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各级政府服务机构的建设。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将各部门保留和新增的行政审批的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坚决杜绝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两头受理”、“两头办理”以及事项“明进暗不进”的现象,坚持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三是督促相关县、市改善政务中心办公条件,确保部门的入住率,提高中心服务质量。四是对项目审批环节中出现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刁难客商、甚至吃拿卡要等损害投资服务形象的问题,一查到底,从严从重处理。
(五)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投资环境
一是督促相关部门经常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倾听企业治安环境方面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存在问题,整顿好企业周边治安秩序。二是采取重点整治和经常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企业财物和伤害外来投资企业法人代表等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摧毁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三是依法严肃查处诈骗、敲诈勒索外来投资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无理刁难、停水、停电、阻拦道路、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凡是对企业经营者敲诈勒索、坑蒙拐骗,以及聚众闹事、偷盗破坏、围堵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一律从快从重处罚。四是公安部门发放警企联系卡,及时排查企业治安隐患,依法重点保护规模较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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