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意见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205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8年7月,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工委成员和省人大代表对全区投资环境的改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关于全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意见》。经行署领导同意,现将《整改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和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抓紧对投资环境建设工作认真进行一次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意见》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08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送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大学,电话:8225505)。
二、对地区人大工委专题调研组调研报告中指出的相关具体问题,请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各县、市(区)、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调研报告中指出的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请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后,于2008年12月25日前报行署。
四、请地区投资环境领导小组抓紧提出《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经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地委审定后行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全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意见
(毕节地区投资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七月下旬,地区人大工委组织工委成员和省人大代表对我区投资环境的改善情况进行了深入专题调研,在肯定近年来我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同时,指出了目前全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行署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调研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投资环境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特提出如下整改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