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快数字旅游与智能交通技术创新,提高旅游与城市交通服务现代化水平。研究开发数字旅游与智能交通关键技术25项,建立以景区旅游资源营销、智能交通、票务代理和银行支付网络化协同的互动与全程服务技术创新示范工程2个,培育面向现代旅游的新型数字化服务企业5家,建立智能交通研发基地2个,建设长三角地区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城市交通实时及诱导系统、公众出行停车预订服务系统等智能交通技术服务示范基地。
4. 积极开展数字社区与公共服务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重点研究社区的数字化、社会保障、健康管理、就学就业、残疾人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技术20项,建立数字社区3个,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保流程与动态配置技术示范基地与社保核心业务平台,开发就学就业电子市场综合服务应用系统,开发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产品和装备8项。
(六)健全科普工作体系,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发展创新文化氛围。
1. 健全科普工作体系,增强科普宣传教育能力。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每年科普经费投入增长幅度应确保高于当年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加强科普场馆、科普活动中心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立以大众传媒为主体的科普宣传体系,建立以科协为主力军、大众传媒与社团组织等协同配合的社会大科普组织体系,建立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理论、科普技术、科普载体的创新,不断增强科普宣传教育能力。
2. 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重点面向农民、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大人群”,深入开展全省公民的科学素质教育活动,每年进一步办好的科技(科普)活动周活动、全国科普日、青少年科技节等大型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科技进企业活动,全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由2002年2.1%提高到4.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营造有利于科技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自主创新的政策支撑体系,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直接关系民生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领域放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的重要地位。各地区按政策进行的环境补偿资金、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应以一定的比例用于开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技术创新;承担省级重大重点自主创新项目的骨干人员,所在单位的创收任务与分配制度应给予优惠;贯彻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和政府优先采购等一系列财税政策;加大对各级领导重视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自主创新的考核力度,在创建科技强市、科技强县(市、区)的指标中充实社会发展科技创新方面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