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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8〕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发展战略,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文明、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以健全“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审批服务两个平台建设、建立行政服务三级联动网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加快科学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的“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

  1.明确服务内容。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主体确定到项目完成权证办理的八个阶段,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行政审批过程的八个阶段包括投资项目确立(项目建议书、可研、备案、核准等),项目用地取得(选址、拆迁、征地、用地、供地等),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配套设计等),开工准备(工程招投标、建设管理等),施工建设(施工建设、配套建设等),竣工验收(单项验收、其他验收等),权证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契证等),企业设立(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等)。

  2.完善运行机制。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对上述八个阶段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界定。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充分授权,实行集中、统一、联合办理,尤其是电力、自来水、燃气、通讯、数字电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公共服务行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窗口。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择优遴选或通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办事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完善以市发改委、经委、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外经贸局、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问题“一事一议”并提出决策性意见,商议重大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联合办理、高效运作、创新服务的方式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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