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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8〕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现将《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湖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分工,责任到位;强化统筹协调,行动一致;紧密各方协作,合力推进;加强统计考评,提高绩效,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机制框架

  (一)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每年安排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全市服务业工作汇报,就全市服务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根据需要听取联席会议或服务业各个重点行业工作推进组的专项汇报,研究协调包括政策、规划、组织保障等重大问题。

  (二)市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在充实完善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具体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主任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由以下22个单位组成: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贸粮局、统计局、外经贸局、旅游局、招商局、民政局、人事局、信息化办、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人行湖州中支、湖州海关。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每年年初制定全市服务业工作要点和部门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年中、年末各听取一次成员单位服务业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审议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各类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三)各分管副市长

  按照分工,各副市长牵头服务业各个重点行业工作推进组的工作;每个季度举行工作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年中、年末各进行一次工作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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