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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文字转换、激光照排、校对印刷、出版发行阶段(2008年9月初至2008年11月末)。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确保年鉴的编纂质量,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前郭尔罗斯年鉴》编纂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呼和少布县长

  副主任:
  任启国副县长

  高明芬县长助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树林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卓日格县长助理、县政府秘书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
  旭日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金学思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呼格吉勒图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孙恒义    县广电局局长

  朵兰     县经济局局长

  何海玉    县统计局局长

  青格勒    县文体局局长

  修明杰    县档案局局长

  马永明    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朱明启    前郭灌区农垦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邹德军    前郭尔罗斯镇镇长

  博特格沁   长山镇镇长

  卢永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万胜    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明伟    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负责承编单位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的编辑、整理、出版、发行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旭日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明伟同志兼任。

  六、几点要求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是全面完成《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出版任务的根本保证。各承编单位编纂人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向本单位汇报、请示编纂年鉴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编纂工作有序进行。

  (二)为使《前郭尔罗斯年鉴》(2008)编纂工作保质保量并如期完成,各承编单位要继续采取“五定”(即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报酬)措施,纳入岗位责任制,运用表彰奖励与通报批评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调动编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统一步伐,协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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