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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成住重组办发[2008]21号)


各重灾区(市)县重建办、各相关设计单位:

  按照《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设计会战的通知》(成住重领发[2008]1号)要求,我办将对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设计会战各参战设计单位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优及奖励,现将《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及奖励办法》予以发布。

  请各重灾区(市)县重建办认真组织参加设计会战的设计单位申报,请各设计单位将本单位的申报资料汇总并于2008年10月15日前送市重建办技术组(地址:八宝街111号710房间;联系电话:86694570、86272702)。

  附件:《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及奖励办法》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
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及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和成都市《关于加快全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的实施意见》,确保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安全、经济、适用、省地”,并通过住房重建构建成都新型城乡形态,充分展现地域特色,引导和鼓励规划设计和勘察设计单位发挥聪明才智,高质量、高水平地为受灾群众规划设计出美好新家园,制定本评优和奖励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项目规划和重建住宅设计方案。凡参与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设计会战,经审查通过并采用的设计成果,均可参与优秀设计方案评比。

  第三条 [评比原则]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按照“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

  第四条 [评比组织]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选活动,由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并组建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方案的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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