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前政办明电〔2008〕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有关部门:
《前郭县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前郭县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吉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军区政治部、武警吉林省总队后勤部、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共青团吉林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的通知》(吉人口〔2008〕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决定》精神,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帮扶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社会服务网络。通过活动,营造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二、关爱对象
户籍在本县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妇年龄在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3级以上)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
三、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本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挥职能、体现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落实好关爱政策,促进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的顺利开展。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制定活动计划、检查评估方法。利用队伍网络优势,全面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第一手资料,明确对象,了解需求,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对接工作,落实关爱对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利用大众传媒,做好舆论引导,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舆论氛围。准确掌握辖区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确保关爱对象不遗漏、不错报,并在乡(镇)计生站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