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
(前办发〔2008〕38号)
各乡镇(场)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党组)、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召开会议,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手段。会风是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会议纪律直接反映了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组织观念和精神面貌。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现就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参会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的会议通知后,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地点、与会范围,安排人员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旷会。特别是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参会人员要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如实填写本人的单位、姓名及职务。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有特别要求的除外),并主动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座。
二、严肃会议请假制度
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确因外出、生病或有其他重要工作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县委或县政府召集会议的领导请假,经准假后并告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方可派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参会。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要围绕主题开好会,认真听取大会发言,作好会议记录,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打瞌睡或擅自离开会场;会议进行中,不得在会场交流、闲谈,更不得违背规定接打电话;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得向与会人员报送文件或材料,特别紧急时应通过会议工作人员呈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出入会场。需佩带证件或有着装要求的,应按要求进入会场。会场布置有座次的,要严格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挪动座牌(位),否则视为缺席。会议结束后,不得任意遗弃会议文件或其他资料,要注意文明礼貌,依次离开会场。
四、严格会议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