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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四、省厅将根据交通部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现场监理工作质量和项目业主执行监理制度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监理招投标工作、监理合同和国家新的监理收费管理规定与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理人员的从业行为、现场监理工作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监理情况等。对出卖和伪造监理资质证书、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监理合同、分包转包监理业务的行为,对履约能力差、管理混乱的企业,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监理人员,对因监理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监理企业和人员,必须依法予以惩处。对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度,限制其进入江苏交通建设监理市场。
  五、省厅将开展对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在我省交通建设领域进行广泛宣传,使行业新风建设活动深入人心,成为监理市场各方的共识和自觉行动。特别是要提高广大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对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为积极打造和维护自身品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和队伍综合素质不懈努力,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诚信意识,营造“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市场氛围,使诚信成为我省交通建设监理市场的主旋律。
  六、省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要根据交通部开展监理行业树新风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行业自律、人员职业道德情况检查,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为规范企业及人员管理出谋划策,同时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配合省厅做好调研、宣传、专项检查等工作。
  七、我省监理企业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努力在市场竞争中创品牌,在工程建设项目上树品牌,在交通发展中保品牌;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恪尽职守,做负责任的监理人员。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做到诚实守信、严谨务实,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八、为推动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开展,省厅将对积极投入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种奖励措施,逐步建立对品牌企业的长效激励机制,使之真正获得品牌效益;对违法违规违约经营、诚信缺失、业绩差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查处、重点监管,并按有关规定降低资质和信用等级。
  九、根据交通部活动要求,省厅设立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有关要求及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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