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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湖政发〔2008〕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审核,决定将以下9大类94个项目列入湖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一、民间文学(共7项)

  序号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湖州山歌      吴兴区文体局

  2  长兴民歌      长兴县洪桥镇、小浦镇、槐坎乡、吕山乡、龙山街道、古城街道

  3  白雀民间故事    吴兴区白雀乡

  4  射中村与后羿射日  南浔区菱湖镇

  5  熊知县的故事    长兴县龙山街道、白岘乡、古城街道、煤山镇、虹星桥镇

  6  陈霸先的传说    长兴县雉城镇

  7  孝子故事      安吉县孝丰镇、皈山乡

  二、传统音乐(共5项)

  序号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8  荻港民间丝竹    南浔区和孚镇

  9  窑里吹打乐     南浔区善琏镇

  10  十番锣鼓      长兴县白岘乡

  11  竹乐器       安吉县文化馆

  12  吹打乐《鸟巢胜会》 安吉县开发区

  三、传统舞蹈(共20项)

  序号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3  罗师庄狮子舞    湖州开发区杨家埠镇

  14  刘井舞狮      长兴县虹星桥镇

  15  镇水马灯      吴兴区埭溪镇

  16  丝马灯       德清县洛舍镇

  17  长兴走马灯     长兴县槐坎镇

  18  调马灯       安吉县天荒坪镇

  19  妙西旱船      吴兴区妙西镇

  20  泗安旱船      长兴县泗安镇

  21  梅溪旱船      安吉县梅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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