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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2010年禁粘试点城区名单的通知

  三、强化目标考核和管理

  省墙改办要做好“禁粘”工作的业务指导,采取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各地在“禁粘”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矛盾,争取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把“禁粘”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展开。

  省经贸委将根据各“禁粘”试点城区的工作进度,按照“禁粘”的标准和考核内容,每年组织一次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将予以公布表彰,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附件:2008-2010年“禁粘”试点城区名单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08年-2010年“禁粘”试点城区名单

序号

“禁粘”时间

“禁粘”城区名单

小计

 

1

 

2008年

徐州市云龙新城区,新沂市工业园开发区。

 

2

 

2

 

2009年

徐州市铜山县城区,沛县开发区,淮安市淮阴区。

 

3

 

 

3

 

2010年

徐州市泉山区,邳州市开发园区,常州市钟楼区,南通市崇川区,海门市海门镇,海安县海安镇,连云港市新浦区、连云区,淮安市中心城区、楚州区,涟水县城区,盐城市城区,镇江市润州区。

 

 

13

 

合 计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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