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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劳务输出“三选两会一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上第3、4项为参考条件,其余为必备条件,同等条件下境外务工者优先。

  2.“农村技术明星”报名条件:

  (1)前郭籍农村居民,20-45周岁,男女不限。

  (2)从事专业焊接、美发、厨师面点和挖掘机驾驶,工作经验在2年以上,年收入3万元以上。

  (3)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术,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4)在工作单位或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过相应的荣誉称号。

  (5)具有传授技术能力,有学员跟随学习并有2人以上经传授后就业。

  (6)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没有不良表现。

  以上第4、5项为参考条件,其余为必备条件。

  3.“农村模范就业家庭”报名条件:

  (1)前郭籍农村居民,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与父母合住家庭优先),全家有2人以上在外务工,人均年工资性收入在2万元以上。

  (2)全家有1人以上接受过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

  (3)能够带动或吸纳本地劳动力外出务工,带动当地群众发家致富。

  (4)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土地合理流转,子女就学等问题得到有效安置。

  (5)因务工全家迁往城镇居住,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合乡(镇)政府和村(社区)工作,各项活动表现积极。

  以上第3、5项为参考条件,其余为必备条件,

  4.评选方法和步骤。

  (1)组织推荐阶段(2008年11月10日-2008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下发活动方案,在县电视台发布通知,由

  乡(镇)政府组织各村上报名单(技术明星和模范就业家庭可兼报),每个乡(镇)推荐劳务明星、技术明星和模范就业家庭各1名(户),填写推荐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1000-1500字),经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审核选拔阶段(2008年11月21日-2008年11月30日)。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审核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劳务明星、技术明星和模范就业家庭进行审核和考试,确定最终人选。

  (3)公示阶段(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7日)。将经过选拔确定的劳务明星、技术明星和模范就业家庭在电视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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