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排查处理违规采购与装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紧急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规财〔2008〕5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有关医疗机构:
前不久,省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关于浙江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违反规定配置伽玛刀有关问题的通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并重点要求各地对所属医疗机构违规配置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少数地区仍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组织招标采购,违规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顶风违纪行为,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排查处理违规采购与装备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紧急通知》(卫办规财发〔2008〕4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迅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招标采购大型医用设备的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于医疗机构仍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组织招标采购,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顶风违纪现象,要及时坚决制止;对已经违规装备的大型医用设备,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各地组织开展排查和处理情况请于2008年3月28日前报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