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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8〕26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月1日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在行动开展一周年之际,为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深入开展,使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家喻户晓,我厅决定在全省各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前后,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省2008年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各地要按照省卫生厅、省爱卫办《关于开展江苏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41号)和《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08〕13号)要求,健全组织结构、制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示范行动,努力探索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经验。

  二、宣传活动期间,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已开展工作的基础上,以合理膳食、适宜运动为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宣传,在社区、学校、超市、餐厅等公共场所结合日常生活方式、工作、休闲、娱乐的时机,实践健康生活方式。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地应本着“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共同参与”的原则,邀请教育、体育、新闻宣传等部门,特别是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与,动员知名人士、从事慢性病防治的卫生工作者参加,体现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广泛参与和良好互动。

  四、各地要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2008年江苏省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苏卫规财〔2008〕72号)的要求,积极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开展“健康一二一”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和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将行动的有关内容融入其中。要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开展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平台,推动针对行为危险因素人群的干预工作的开展。

  五、我厅将由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请各地于9月30日前将当地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活动情况(文字材料、有关图像、制作的材料等)上报省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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