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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医〔2008〕4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不少地区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我省也发现了一些此类患儿。为了加强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诊断与治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有临床资料显示,近几个月以来,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发病率与历史同期比较上升幅度较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做好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的诊治工作,事关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力量,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各项措施,从病例发现、临床诊治、病因追溯、健康宣教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开设有儿科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尤其要高度关注,提高警觉,做到不放过一个可疑患儿,提高救治的成功率,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

  二、加强技术力量

  各级设有儿科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要加强门急诊技术力量,着重调整充实儿科、泌尿外科一线骨干,严格首诊、首问负责制。合理调配院内技术和设备资源,开展人员培训,成立院内专家组,加强院内外会诊,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此类患儿的住院诊疗工作。未设儿科的医疗机构遇到此类患儿,要立即将其转入当地儿童专科医院或设有儿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诊治,不得截留。我厅已经成立了“江苏省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治专家组”(见附件2),承担全省会诊和危重患儿的救治指导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整合本地专业技术资源,成立相应的专家组织,负责本地区内的危重患儿的会诊和救治指导工作。各地如需上级诊治专家组支持,请及时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

  三、积极开展诊治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是提高泌尿系统结石患儿救治成功率的关键。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我厅印发的《江苏省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诊断治疗方案(试行)》(见附件3),结合临床实际,科学、合理、有效地开展诊疗工作。门、急诊要高度重视有泌尿系统症状的患儿,及时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要重视运用B超检查方法,一旦确诊,立即收治入院。对住院患儿要根据病情,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疗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病情发展。对危重患儿尤其要高度关注,加强技术力量,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必要时及时组织院内外会诊,努力提高抢救治疗的成功率,并重视与患儿亲属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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