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筛查和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医〔2008〕50号)
各市卫生局:
随着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调查工作和泌尿系统结石可疑患儿搜索工作的深入,前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筛查、就诊的婴幼儿数量持续增加,二、三级儿童专科医院、县(市)级综合医院接诊量很大。为积极妥善应对婴幼儿就诊高峰,全力做好泌尿系统结石患儿救治工作,现就实行“分片筛查、定点收治、逐级转诊”制度等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分片组织可疑患儿筛查工作。各地要重点筛查3岁以下可疑患儿。可疑患儿可按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划片,在指定医院进行筛查。县(市、区)域内设儿科的二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专科医院承担本地区食用问题奶粉可疑患儿的筛查任务;有诊断能力和条件的县(市)二级中医院和部分中心卫生院也可作为承担可疑患儿筛查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设区的市可以根据儿科医疗资源,由市卫生局统筹安排承担可疑患儿筛查任务的医院,应尽量以区为单位组织实施。筛查工作要严格按卫生部和我厅下发的诊疗方案进行,确保不漏诊、不误诊。对于已经过筛查并明确诊断的婴幼儿重复就诊时,要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原则上不再接诊。
二、严格定点收治制度。我厅已经明确患儿定点收治原则,各地要严格执行。县级及以下负责可疑患儿筛查任务的医疗机构负责轻症患儿的治疗,较重或危重患儿定点收入市级儿童医院、设儿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要根据我厅组织专家修订完善的诊疗方案,严格把握患儿住院标准。对于无需住院治疗的患儿,要细致进行健康教育和情绪疏导,切实缓解住院压力。
三、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已经过筛查的可疑患儿如需转上一级医院明确诊断,应由筛查医院出具转诊单。县(市、区)域内病情较重的患儿需要转往市级定点收治医院的,要由县级专家组提出,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后决定。各地病情较重、需要转往省级定点收治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患儿,由市级专家组提出,省级专家组会诊后决定,并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商我厅医政处后安排。市级及以上医院对无转诊单的异地就诊患儿,原则上不接诊,但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于外省来江苏就诊的患儿,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