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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下发江苏省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方案(2008年)和江苏省城市水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2008年)的通知

  全分析,第一年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全部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执行,但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不作要求;第二年开始按照表2中列出的指标执行。

  表1 水质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要求

类  型

监测频率

监测指标

市政供水

出厂水

丰水期(7月)、枯水期(1月)各1次

全分析

每季(1、4、7、10月)1次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①、消毒剂余量②、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COD、氨氮及全分析中发现问题的指标

末梢水

丰水期(7月)、枯水期(1月)各1次

(10%监测点)

全分析

每月1次

(90%监测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①、消毒剂余量②、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COD、氨氮及全分析中发现问题的指标

二次

供水

丰水期(7月)、枯水期(1月)各1次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①、消毒剂余量②、色度、浑浊度、pH、肉眼可见物、臭和味、铁、锰、COD、氨氮

自建水厂

出厂水

丰水期(7月)、枯水期(1月)各1次

全分析

末梢水

每季(1、4、7、10月)1次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①、消毒剂余量②、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COD、氨氮及全分析中发现问题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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