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镇江市采供血机构调整的批复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镇江市采供血机构调整的批复
(苏卫医〔2008〕56号)


镇江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成立“镇江市中心血站丹阳分站”的请示》(镇卫字〔2008〕216号)收悉。根据《江苏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7-2010年)》(苏政办发〔2007〕14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经研究,同意设置镇江市中心血站丹阳分站。镇江市中心血站丹阳分站应根据《规划》要求,按其功能定位,在中心血站管理下开展血液采集、供应任务;镇江市中心血站承担全市血液集中化检测任务。望你市进一步加强全市血液监督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