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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通知

  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防治队伍是提高防治能力的关键。要以三级防治策略的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岗位专项技术培训,强化主动服务和预防为主的观念,使出生缺陷防治队伍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各市要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出生缺陷防治培训基地,严格按照卫生部出生缺陷监测和防治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加快培养一批出生缺陷防治技术骨干,不断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

  三、认真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

  当前,严重危害我省儿童健康素质的主要是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双侧耳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症等六种出生缺陷,各地要以上述严重多发的致愚致残型出生缺陷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三级防治措施。

  推广一级防治措施,重点抓好婚前医学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大力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检率。并以此为抓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使防治出生缺陷成为新婚夫妇及其家庭的自觉行为。进一步规范妇女孕早期卫生咨询指导和医疗保健服务,强化早期干预管理,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落实二级防治措施,重点抓好孕期保健和产前筛查诊断及干预。各市要统筹和优化配置出生缺陷防治资源,针对我省多发的严重致愚致残的出生缺陷,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血清学、影像学等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实验室建设,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充分利用B超、血清学检测等技术对高危孕妇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使孕妇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一次以防治出生缺陷为主的产前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多发的严重致愚致残型出生缺陷,切实减少缺陷儿的出生。

  加强三级防治措施,重点抓好对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各市要进一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使新生儿都能获得先天性疾病筛查服务,保证筛查质量,及时发现已出生的缺陷儿,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进行早期矫治和康复,减少严重先天残疾的发生。

  四、依法强化出生缺陷防治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行业监管,对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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