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通知
(苏卫社妇〔2008〕12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民政局:
为了加强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减少严重多发的致愚致残出生缺陷的发生,逐步解决因出生缺陷危害儿童健康素质的公共卫生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出生缺陷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人口健康问题。我省每年约有数千个肉眼可见的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数年才显现的缺陷,每年各种出生缺陷儿童约占年出生人口总数的3%~4%,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各级卫生、民政部门要认清我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出生缺陷防治作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以严重多发的致愚致残和可以防治的出生缺陷为突破口,集中力量分步实施干预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的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医学咨询指导和出生缺陷筛查。已经确认的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要加强设备配套和专业骨干人才配备,增强诊断和治疗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能力建设,强化对出生缺陷防治的综合业务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各地应当建立初筛、转诊、确诊和随访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
完善全省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当地出生缺陷监测的业务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出生缺陷的信息。各市要依托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网络,首先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严重多发的致愚致残出生缺陷的网络直报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直报系统,不断提高基层监测能力,保证监测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防治出生缺陷技术服务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