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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内容

  (一)省级信息平台建设

  省级信息平台是全省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是服务于各地新农合决策,数据交换、存储、备份,联系全省各级新农合信息网络的中心平台。

  省级信息平台主要功能分为业务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维护以及门户网站四个部分,重点满足全省数据处理交换、统计报表、业务监测、基金监管、异地转诊管理、分析评价等需求。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HIS系统与省级信息平台无缝连接,实现就诊数据联网结报。县级业务系统可通过省级信息平台接收参合农民省内异地就诊数据信息,完成异地间就诊费用的审核、补偿和结算。

  省级信息平台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为县级业务系统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等,主要存储以下数据:

  1、省内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基础数据和统计、汇总数据;

  2、省内新农合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的全部详细数据和统计、汇总数据;

  3、省内参合、实际医药费用发生和构成以及补偿情况的全部详细数据和统计、汇总数据;

  4、省内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基础数据和统计、汇总数据;

  5、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异地转诊的数据;

  6、向国家级数据库上报的反映新农合基金筹集和使用、参合人员费用补偿情况的统计汇总数据以及反映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和新农合运行与管理的各项数据;

  7、其他需要收集的数据。

  近阶段,各县(市、区)新农合业务数据主要以分布式存储在县级业务系统,待新农合管理补偿模式、业务流程等趋于统一规范时,再实行全省集中统一管理。

  (二)县级业务系统建设

  县级业务系统以新农合组织、管理与运行的基础信息收集和业务管理为主,主要分为参合、补偿、基金管理及会计核算、统计查询等,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在线费用审核、结算、实时监控以及数据上传等功能。

  县级业务系统要与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经办机构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与辖区内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进行无缝衔接,并做到与省级信息平台的无缝衔接。其中,村级定点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应在2010年前全面实现与县级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

  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组织开发统一的县级业务系统软件,软件开发费用由省承担。鼓励各地使用省开发的统一县级业务系统。对于需要使用或更换统一县级业务系统的县(市、区),由省统筹组织,配套提供与统一软件相匹配的基本HIS模块,地方承担具体实施、培训等费用,省确定最高限价。对于使用省统一软件的县(市、区),省开展代管数据服务器试点,各地可根据需要向省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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