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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州市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完成200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先进州市的通知
(云政发〔2008〕25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协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认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食品放心工程取得良好效果,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和谐社会和平安云南建设。根据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比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08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的州(市)予以表彰。

  先进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曲靖市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

  保山市人民政府

  楚雄州人民政府

  普洱市人民政府

  大理州人民政府

  优秀单位:昭通市人民政府

  红河州人民政府

  文山州人民政府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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