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成果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183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
目前,我区各县(市、特区)工业化、城镇化及经济社会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需要土地资源作保障,但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框架内已无地可用,成为制约各地工业化、城镇化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各县(市、特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已全面完成,而《大纲》只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成果编制的依据,鉴于这一状况,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必须抓紧时间做好县(市、特区)、乡(镇、办事处)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成果的编制工作。在完成县级规划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及时向行署上报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批,为地方工业化、城镇化及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资源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二、县、乡(镇、办事处)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长期规划,所涉时间长,是纲性最强的规划,因此,在分配建设用地指标时,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指标,避免出现两级规划编制完成后又出现无地可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