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行2007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考评及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调研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8〕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
商洛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商政发〔2007〕3号)及《商洛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商政发〔2007〕2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区政府及20户重点用能及12户重点污染源减排企业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考评,同时就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调研。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
二、工作分组
为确保本次考评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上将从相关部门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分赴相关县区及企业开展工作。第一组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对市直、商州区、洛南县进行考评及调研;第二组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对丹凤县、商南县进行考评及调研;第三组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对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进行考评及调研。
三、考评及调研工作内容
1、听取各县区2007年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题汇报。
2、现场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对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3、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对本县区节能减排工作进展、重大举措及薄弱环节的评价和建议。
4、深入重点用能和减排企业,主要就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核实淘汰落后产能的落实情况。
5、召开考评座谈会,就现场评价考核情况与各县区交换意见,听取各县区的反馈意见及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节能减排不仅是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也是对县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评调研工作。各县区要确定1名联系人,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科(联系电话:2328944)。
(二)各县区要按照《商洛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及《商洛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县区的自查工作,对2007年本县区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和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说明,节能减排措施按《方案》提出的评价标准逐条说明并附相关文件,形成自查报告交考评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