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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政发〔2008〕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是一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9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落实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杨冠军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张文亮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封建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段克礼、市卫生局局长马诒文、市工商局局长梁克强、市质监局局长杨旺余、市商务局局长张永平、市畜牧局局长张银强、市财政局局长刘智美、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何邓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段克礼担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全力做好患病婴幼儿救治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落实免费治疗政策,加强对患病婴幼儿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患病婴幼儿的筛查,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务求使患病婴幼儿尽快恢复健康;要统筹安排好医院检查力量,集中调集或购置B超等医疗设备,组织专家制订诊疗方案,加强技术指导,保证诊断检查和医院救治的需要。免费治疗所需要费用由同级财政预拨垫支。事件责任查明后,再按有关法律法规由责任企业赔付。

  三、对奶制品进行全面检查。在婴幼儿奶粉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质监部门组织开展对奶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奶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工商部门组织全部下架、召回和封存,并全过程监管,防止被不法分子转移、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企业负责按照原销售价格给予退货,并如实登记,退货损失由生产企业承担。商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与工商部门的配合,指导流通企业制订不合格奶制品的退货方案,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阻碍消费者退货。县区政府要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对合格的奶制品允许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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