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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8〕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以及《陕西省2007-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2008年3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签订了《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目前已届年终,为了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行业部门签订的《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全部内容要求。
  二、考核办法
  1、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单位按照《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年度考核评分表的内容,逐条逐项汇报落实情况。
  2、查阅资料。由考核组对照《消防安全责任书考核评分表》的内容逐项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查看。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书考核表》的要求,深入现场,检查对照。
  三、考核机构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责任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效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卫西亭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邢俊强 市公安局局长
       梁  达 市安监局局长
       赵建文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刘念成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建文同志兼任。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卫西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杨克荣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郑渊颉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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