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8〕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陕西省消防条例》以及《陕西省2007-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消防安全责任,2008年3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签订了《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目前已届年终,为了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行业部门签订的《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全部内容要求。
二、考核办法
1、听取汇报。由被考核单位按照《2008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年度考核评分表的内容,逐条逐项汇报落实情况。
2、查阅资料。由考核组对照《消防安全责任书考核评分表》的内容逐项查阅有关资料。
3、现场查看。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书考核表》的要求,深入现场,检查对照。
三、考核机构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安全责任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效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卫西亭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邢俊强 市公安局局长
梁 达 市安监局局长
赵建文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刘念成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建文同志兼任。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卫西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杨克荣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郑渊颉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