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20.要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要对市县确定的重点服务企业进行摸排,归纳梳理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采用领导包干、限时办结、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抓好督促落实。上半年和年底,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开展两次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排名靠后、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要公布热线电话,接受企业咨询和举报。市财政局、价格办要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监察局、财政局、价格办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21.着力组织好财税收入。各县(区)、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单位要以加快濮阳发展为己任,想方设法组织好财税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坚决扭转被动局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认真做好金融工作,积极响应省“8113”信贷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
23.当好桥梁纽带,促进银企对接。5月中旬,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监分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市企业服务局等部门集中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发展前景好、有融资需求、资本金到位的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深入开展银企“1+1”活动,组织召开银企推介会,原则上以后每季度要推荐一批。人行、银监局要对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确保各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同时要努力提高贷款协议资金到位率。
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发改委、企业服务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
24.加强担保机构建设,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6月底前,市级银行要全部成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确保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和上年增速。市财政局、市企业服务局要督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尽快开展业务,对5月底以前不能正常运营的,收回财政性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企业服务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
25.要积极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普通商品房供应规模,特别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抓好1000套廉租住房建设,确保4月底前开工建设。抓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危房改造与住房建设,认真落实农民工就业帮扶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启动农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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