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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表彰的决定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表彰的决定
(咸政发〔2008〕66号)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社会事业、教育为先”的发展思路,坚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始终不渝的追求目标,紧紧围绕“管理·质量”这一主题,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集体抓,创新管理制度,强化质量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我市高考取得了历史新突破,高考二本上线人数大幅增加,居关中四市之首。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不断创新教育理念的结果,更是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辛勤耕耘、无私奉献、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结果,凝结着全市教育工作者和广大教师的心血和汗水。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教育系统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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