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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濮政〔2009〕6号)


  2008年,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眼大局、立足实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大力发展交通事业,尤其是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重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攻难克艰,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肯定成绩,促进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交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华龙区政府等27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县(区)(3个)

  华龙区 濮阳县 高新区

  二、全市农村公路工作先进县(区)(3个)

  清丰县 华龙区 濮阳县

  三、全市农村公路工作先进乡(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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