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烈店二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8〕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印台区后烈桥至黄陵县店头镇二级公路(以下简称烈店二级公路)位于铜川市西北部,是我省路网规划的一条重要联络线,也是连接宜君县和黄陵县的重要通道,路线全长23公里。建设该工程对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公路网结构,促进两地旅游业和煤炭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政府决定,今年10月份开工建设烈店二级公路,力争2009年底全线贯通。为了切实做好该工程沿线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增强广大群众对公路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个人与国家、局部与整体三者利益关系,积极配合支持公路建设。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公路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二、保证建设用地。烈店二级公路工程铜川境内建设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由宜君县人民政府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并组织乡镇、村组自行调整土地,耕地给予青苗补偿,荒地不予补偿。被占用土地的单位、村组应服从公路建设大局,积极配合搞好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公路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造物及地面附着物,必须按照公路建设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砍伐或迁移。非违章建筑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补偿费用不予兑现。各级政府应及时妥善解决好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四、严格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由烈店二级公路项目管理处一个窗口对外,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到施工现场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否则严肃查处。
五、简化办理各项手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有关手续时,要打破常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得推诿和拖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六、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各级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与烈店二级公路项目管理处沟通,通过合法、正常渠道解决,绝不能因故影响工程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同建设单位联系,协助施工单位搞好治安保卫工作。对阻拦、扰乱施工、盗窃国家财物、毁坏施工机械、殴打征迁及施管人员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