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8〕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汲取澄城“10·29”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0月29日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及内容
检查的重点行业: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机、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贯彻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安全责任制及各项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今年国家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和省、市、区县在检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10日至2009年1月26日。
三、检查方式
(一)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由各区县和行业(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市安委会成立督查组明查暗访,开展重点督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区县、行业(部门)要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落实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消除。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经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关停。
(四)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而酿成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四、市级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参加,负责检查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
第二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化局、市文物旅游局参加,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和旅游景点安全。
第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参加,检查道路交通及农机安全。
第四组:由市煤炭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铜川供电局、市煤炭安全监察大队参加,检查地方煤矿安全。
第五组:由市建设规划局牵头,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参加,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