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着重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直属单位着重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要重视做好创新体制机制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对于涉及相关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和测评工作,活动总结要采取会议的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机关党员和基层群众代表,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两项内容:一是对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二是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六、组织领导和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建立局党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各单位、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生田同志任组长,李云燕、马戈、于羚、张铁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铁军同志兼任。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市局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同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市局负责机关和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学习活动期间,除参加有关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外,一般不安排休假和外出活动。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局党组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日常指导和阶段检查。
2、发挥作用,积极参加活动。各党组织、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组织领导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所属人员,积极参加局党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完成每一阶段的目标任务,要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参加、全程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逐级报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借调的党员原则上参加借调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内重要活动如组织生活会等可回原单位参加。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 中的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