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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意见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意见
(铜政办发〔2008〕1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提高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电力正常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8﹞2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电网规划,优化电源和电网结构
  (一)电力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统筹考虑水源、煤炭、运输、土地、环境以及电力需求等各种因素,处理好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城市与农村、电力内发与外供、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的关系,合理布局电源,科学规划电网。
  (二)电力规划要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在低温雨雪冰冻、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建设电力工程,要充分论证、慎重决策。要根据电力资源和需求的分布情况,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布局,合理确定输电范围,实施电网分层分区运行和无功就地平衡。要科学规划发电装机规模,适度配置备用容量,坚持电网、电源协调发展。
  (三)电源建设要与区域电力需求相适应,分散布局,就近供电,分级接入电网。鼓励以清洁高效为前提,因地制宜、有序开发建设小型水力、风力、煤气层、生物质能等电站,提高就地供电能力。进一步优化火电、水电、煤气层等电源构成比例,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缓解煤炭生产和运输压力。
  (四)受端电网和重要负荷中心要多通道、多方向输入电力,合理控制单一通道送电容量,要建设一定容量的支撑电源,形成内发外供、布局合理的电源格局。重要负荷中心电网要适当规划配置应对大面积停电的应急保安电源,具备特殊情况下“孤网运行”能力。鼓励在热负荷条件好的地区建设大型燃煤抽凝式热电联产机组,严禁建设凝气式小火电机组。
  (五)电力设施选址要尽量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和设施维护困难地区。电网输电线路要尽可能避免跨越大沟、水库和重要运输通道,确实无法避开的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同一方向的重要输电通道要尽可能分散走廊,减少同一自然灾害易发区内重要输电通道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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